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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大力支持政保合作项目显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由直接分配向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转变,研究制定并落实保险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快保险事业发展。目前,浙江省已初步建立以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政保合作机制,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大病保险等4个政保合作项目已基本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9个政保合作项目已启动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区域性巨灾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林渔互助保险、科技保险等领域已纳入下一步重点政保合作项目。

  一是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浙江省17个政保合作项目中,省政府已出台农业保险政府性规章,成为全国首个地方版农业保险规章;出口信用保险、首台(套)保险、生猪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大病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7个项目已制定相关的政策意见;巨灾保险项目已完成相关政策意见的起草工作;农业互助保险等4个项目拟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已出台的政策,含金量普遍比较高,省级层面明确给予财政补贴的有农业保险、渔业互助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大病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6个项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还被纳入省政府对各地政府的责任考核体系。

  二是加快涉农保险发展。2006年以来,浙江省坚持加大财政保费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运行制度、改进产品条款、扩大保险覆盖面,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高风险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之路。2015年1-8月,全省为33个农产品提供保障298.2亿元,向6.3万农户支付赔款2.9亿元,并加快产品创新,新增湖州、绍兴全国首个茶叶气象指数、台州杨梅气象指数、绍兴淡季蔬菜成本价格保险等11个地方特色品种,支持商业保险涉足省共保体系未覆盖的领域。积极推广生猪保险“龙游模式”,逐步将其推广到42个重点生猪养殖县(市、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病死猪随意抛弃行为。同时,在农房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在5个地市的48个县(市、区)推广农业机械保险试点,2014年共为3000台农机提供6.2亿元的风险保障,2015年将进一步扩面。2014年底,在衢州、海宁等地开展家庭农场综合保险试点,2015年年初获批的瑞安市马屿镇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将于近期推开。

  三是加快涉企保险发展。浙江省各级财政积极支持保险资金运用,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含宁波)共有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24项,投资规模达572.3亿元。同时,针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众多的特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小微企业3年成长计划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在2011年全省试点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向全省推广,积极探索义乌小商品城商铺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丽水莲都区“丰收·惠民”贷款保证保险、电商渠道保证保险等多种模式的信用保证保险,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增信融资支持。2015年,省财政出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省级风险补偿机制,温州市原则同意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嘉兴市初定1500万元的支持额度。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累计帮助1.8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17.4亿元。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积极探索与29个县级政府开展小微企业联保合作,为杭州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及义乌通等外贸平台提供多重保险保障。2015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7242家企业240多亿美元的出口值。

  围绕创新驱动等转型升级组合拳,省财政出台首台(套)保险项目补偿机制,对企业投保首台(套)保险给予最高80%的保费补贴,并将所有财产保险公司纳入试点。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共有17家企业投保首台(套)保险,累计保费收入410多万元,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近170万元。同时,在科技保险项目大力发展财产险类,责任、保证、信用险类,意外、健康险类三大类13个险种,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累计帮助15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贷款3.6亿元,目前已推广到全省各地市。

  四是创新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新增加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农村小额保险等“社会公众有需求、项目开展有基础”的项目,进一步丰富政保合作项目,拓宽服务面。据统计,农村小额保险项目覆盖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低收入人群681万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覆盖60个县(市、区)34.4万名残疾人,老年人意外险项目覆盖6个地市15个县市的28万人,近期,杭州市又启动全市老年人意外保险统保项目,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预计2015年政府补贴金额500万元,惠及25万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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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6:34【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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